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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中壢地政事務所暨過嶺社會綜合福利中心新建工程」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

案名:「中壢地政事務所暨過嶺社會綜合福利中心新建工程」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

案件說明/設計概念:

一棟公共建築必須反映它之於土地的場所精神、如文化、地景、活動等等…

「過嶺」這個地名代表著當時提供許多路經此地居民的活動場域;在此,彼此「分享」著不同的生活和情感。

「埤塘」這個地景,提供了居民和土地、產業、以及生活對話的地景構築,在此,彼此「分享」著對土地的態度。

 

因此, 我們認為地政事務所和社福中心是ㄧ個強調「分享」的公共場域,是ㄧ個提供居民從相會到認識的大客廳!

在這大客廳,來來往往的人在這裡辦公、洽公、社區居民、老人還有小孩、可以快樂且安全的在這嬉戲、聊天、下棋、曬太陽、看著遠處的美景吹着涼風,以及大屋頂撒下如埤塘般的光影,聽著小孩子們快樂的遊戲聲,說起此地以前「過嶺」的故事…

 

在這大客廳,大家從路過,相會到認識,因而更認同這個社區,更愛他們/她們生活的土地。對小孩子而言,ㄧ個社區如同ㄧ個城市,我們有責任創造ㄧ個場所,讓她們/他們更認識自己,就如同著名美國建築師 Louis I. Kahn說:

“ A city is the place where a small boy, as he walks through it, may see something that will tell him what he wants to do his whole life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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