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高齡社會 住居通用設計將成顯學
作者/攝影 施絢傑
因應高齡化社會
住居通用設計將成顯學
台灣業已邁入高齡社會,
除長照制度外,有關公私起居空間,
長者也有其特殊需求,須盡早因應建構。
而在台灣推廣已近十年,
近年擴及住居層面的通用設計,
正能提供及滿足這愈來愈迫切的需求…
去年底北市興隆公營宅樣品屋正式對外亮相,負責營造的潤泰總裁尹衍樑自豪地說,該公宅規劃及建材配備媲美豪宅。不過該案真正值得深入剖析的,是其硬體規劃融入所謂通用設計,並預計在完工啟用後,取得所謂通用住居標章。
不過北市這批公營宅,不是最先取得通用標章者;去年底動工的新北市秀朗派出所改建青年住宅案,才將是最快取得通用住居標章的公營住宅。
什麼是住居通用標章?為什麼雙北市公營宅要如此趨之若鶩地爭取這個標章?和一般我們說的無障礙空間,又有什麼異同處?
通用設計 人人皆可用
通用設計「Universal Design」又稱共用性設計,指的是「無須改良或額外增設,就能被任何人使用」。用最簡單的話來說,就是不挑人,每個人可以使用的設計。
有關通用設計概念,歐美確實是從無障礙空間設計演進而來,但是直到八○年代末期,美國建築師Ronlad Mace才開始大量使用通用設計這個名詞,並運用到產品的設計規劃上,之後更進一步演繹為「為所有人設計Design for All」。
九○年代中期,以Mace為首的一群建築師,再為通用設計訂定的所謂七大原則及三附項。七大原則分別為:
一、公平使用:對任何使用者都不會造成傷害或使其受窘。
二、彈性使用:涵蓋廣泛的個人喜好與能力。
三、簡易及直覺使用:容易了解,不論使用者能力經驗語言能力集中力等。
四、明顯資訊:無論周遭狀況及使用者感官力,使用資訊都能有效傳達。
五、容許錯誤:危險意外或不經意動作導致的不利後果可降到最低。
六、省力:(使用者可)有效、舒適、不費力地使用。
七、適當尺寸及空間:提供適當大小及空間,不論使用者體型、姿勢或移動力如何。
三項附則包括:可長久使用,具經濟性、品質優良且美觀,對人體及環境無害。
所以當通用設計應用到房屋或住宅上時,當能發揮相輔相成的效果。因為房屋通常都有三十年以上使用壽命,從蓋好到不堪再用,居住的各式人等可能形形色色、環肥燕瘦;如融入通用設計,將能在最經濟有效的原則下,讓產品發揮最大功能,對使用者也更加友善。
唐峰正:通用設計更重經濟效益
有鑑於此,由富邦文教基金會等機構贊助成立的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,推廣通用設計應用,至今已有近十年時間,更舉辦相關設計競賽、設置獎項,鼓勵國內設計人才在設計產品時融入通用設計概念。
該基金會董事長,本身是輪椅族的唐峰正表示,一般人確實會把通用設計和無障礙空間聯想在一起,甚至直覺上會認為,通用設計是無障礙空間的妥協或簡易版,但事實絕非如此。
唐峰正解釋,無障礙設計須考量行動不便者使用空間的最大容受性,所以很多地方,如通道都必須極大化,而且因為入法(建築技術規則訂定無障礙專章),因此是規格化;通用設計則從一般居住常態出發,更講求可實踐性,也就是產品、商品化及經濟效益。
就拿眾人最關注的行動不便、身體障礙者來說,常遇到須獨自前往公共場所的情況,因此公共空間須盡可能達到無障礙。但行動不便者一般都需要有人照應,或多半有家人同住,獨居情況其實很罕見,因此私人居家空間採取design for all的通用設計即可,不必一定得比照公共場合的無障礙設計。
黃文德:考量多元使用者及其生命週期
和基金會共同編訂住居通用標章準則,本身也是通用設計競賽評選委員之一,全聯建築技術機構總經理黃文德則闡釋,通用設計和無障礙空間的差異,可從誰是適用或使用者來看。
無障礙設計,就是針對我們一般認知的行動不便或有障礙者,如視障、聽障、肢障等。然而這樣的設計,卻不見得有考量到其他使用者,或可能也有特殊需要的族群,如兒童、孕婦、老年人,甚至暫時性行動不便者如肢體傷患等。空間融入通用設計的最大目的,就在盡可能同時滿足這些族群,乃至所有人的需求。
不僅如此,通用設計還更要考量使用者的生命週期,也就是何時會使用。黃文德解釋,對使用者來說,各生命階段的需求也不一樣;比如年輕時體力好,可輕易爬上爬下,但年長者就可能需要輔助設計,或適度移動一些設備如儲物櫃、水龍頭的位置。因此針對使用者及其生命週期,保留空間規劃及運用的彈性,也是通用設計的重點。
除了使用者導向外,通用設計的另一項重要精神,是使用者及設計、製造者之間的對話、取得共識,而且中間要有真正的同理心,也就是站在對方立場設想;製造生產者會去設想,消費者的可能心態或使用方式,使用者也同時回頭思考,這樣的需求,製造者能不能量化生產,或至少變成產品。
基金會目前訂定的住居通用化標章準則,包含建物與外部公共空間(包含頂樓)之間動線可平順出入,建議配備下壓式門,浴廁等空間使用防滑地板,電梯控制面板按鍵加大等,都是透過使用者與設計者、製造者溝通後所得的共識。
通用設計 順勢導入公宅
不過基金會剛開始推廣通用設計時,並未涉及房屋或居住空間上。唐峰正表示,基金會成立及設立通用設計獎之初,主要都是聚焦在日用品領域上;但經過這些年國內外的見聞考察後,他了解到,通用設計須回歸到住居空間,後端各種產品的通用設計化,才會事半功倍。
因此近年基金會開始推動住居空間融入通用設計概念,獲得國內不少建商或建材業者的認同與支持,也建構了住居空間通用化標章。而住居通用化的理念,正好和雙北市推動公營宅所設定的目標不謀而合,因此基金會順勢而為,獲得雙北市府的支持。
如去年底潤泰及台北市府風光公開的興隆安康平宅D基地,就取得候選標章,新北市秀朗派出所改建青年宅案更搶先一步。另外,北市都發局近年整修的舊國宅,也都宣稱融入通用化設計概念。
而且不只公營住宅,民間也已有個人或企業認同,甚至身體力行。唐峰正表示,第一個取得住居通用化標章的民間住宅建物,應是位在頭城,由幾位台商返鄉後購地自建的『人文院子』。
該案去年底已取得建照,原本僅八戶,不過業主呷好道相報,最後全案暴增到十八戶。至於大型商業個案,則是基金會贊助廠商之一的遠雄,去年在台中推的預售案『遠雄一品』。
設計富彈性 入法恐反效果
既然通用設計能符合更多使用者的需求也獲得官方及民間的認同,甚至北市都發局還印製發行《臺北市居住空間通用設計指南》大加宣導;未來通用設計規範有無可能取代無障礙專章,或者另立專章入法?
對此,唐峰正董事長卻持保留態度。他指出,畢竟通用設計的精神之一,在於保留若干彈性;一旦通用設計入法、訂建築技術專章,就必須明文規範規格、尺寸,這樣反而把彈性和創意綁死,失去通用設計的原意。
唐峰正表示,基金會將繼續透過教育推廣的方式,期盼住居通用概念能獲得更多業者認同,進而落實在未來的房市產品規劃上。他打算學習日本經驗,結合更多認同通用住居設計的開發商或相關業者,推廣住居通用標章認證制度。
黃文德則認為,未來無論官方是用宣導或明文入法的方式推展住居通用設計,其實和基金會的立場並不衝突。他解釋,目前的無障礙專章規範,其實標準訂得算是很低;以現有建築裝修技術來說,絕對不難達到。但即便如此,我們還是會看到某些所謂符合法令規範的無障礙設計,只是虛有其表,中看不中用。
因此他認為,基金會唐董應是擔心,一旦通用空間設計入法,可能重蹈這樣的覆轍,那就失去推廣的初衷,畢竟通用設計是原則、概念,而非準繩、標準。然而官方目前對住居空間融入通用設計,推動態度積極,至少代表他們也看到,這是未來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後,空間規劃必須走的路,這點無庸置疑。
黃文德透露,其實無論從需求或商機的角度,業者都相當認同,且認為住居空間通用設計相當可行。他指出,社會同樣快速高齡化的日本,就是採取官方鼓勵,民間業者發揮巧思創意的方式推廣。如日本政府在東京近郊撥出一塊基地,讓所有開發商提出住居空間的設計概念,並實際製作樣品屋,讓民眾親身感受通用設計的特色及優點;他認為這樣的推廣模式,值得台灣借鏡。
高齡住居需求 通用設計可解
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,老年人行與住的相關問題及需求愈來愈大,現有的無障礙空間規範,也仍有不足之處,須盡早提出因應對策。尤其很多市區老舊建物,必須更新內外軟硬體,以符合行動較不便的老年人所需,如果未來建築空間規劃能融入通用設計概念,後端需要改建裝修的程序將可大量縮減。
此外,多數高齡人口都期望能在地老化,與家人同住,或維持相當頻率的人際互動;而通符合這種混居、常態的使用需求,且具備彈性、不挑人的通用住居設計觀念,或許就是滿足台灣未來高齡人口居住需求的解答。